文:顏宏斌
輕微車禍(無人傷亡)之後,對方說要賠,有請保險公司處理,可是為何這麼多天不聞不問?到底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?
常見客戶會如此回答:
- 怕麻煩算了,息事寧人
- 上臉書、找媒體爆料:保險公司收錢緊緊、理賠慢慢
- 告死對方,弄個雞犬不寧法院見
可是,真的沒有更好的辦法了嗎?
有險出險 沒險給錢
我常對客戶宣導一個觀念:「保險不是做給業務人情,而是買給自己方便」特別是出事時,錢能解決的用不著你去煩惱。
破事兒,何必傷神。
可就為了這點小錢告死對方——除非你是喜歡上法院勝過上美容院、喜歡坐證人席勝過坐五月天VIP席,能用錢解決就不要花時間去磨蹭。
出事的當下,除了報警之外,記得記得問對方:你,有保險嗎?要不聯絡一下0800理賠員?(不是叫保險業務來啊,保險業務來現場沒屁用只能送飲料茶點和香菸)
當對方聯絡完保險理賠之後,記得持續追蹤理賠進度,因為,求償的「權利」,是在你的手上,而對方沒有「主動理賠」的義務。
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,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,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
釐清責任 緊盯進度
「是不是肇事方承諾要賠了,我就能修車啦?」天真的小明問。
理賠的承諾,就像女人的眼淚以及男人那張嘴一樣,都不可靠,特別是涉及責任問題的賠償,在沒有釐清責任之前,所有的口頭溝通,基本上都和小時候媽媽答應要幫你存到銀行的壓歲錢一樣,假的。
而一般正常的出險流程:
- 保戶通知保險公司
- 保險公司取得理賠文件
- 保險公司分派案號
- 聯繫對造
若以輕微車損、雙方沒有人員傷亡的案例,通常都是由保險公司窗口對窗口的解決。(或者車廠對保險公司),出險後,保險公司會先進行責任釐清,接著才會談賠償金額的問題。
先釐清責任,再談賠償
先釐清責任,再談賠償
先釐清責任,再談賠償
所以保險公司並非不聞不問,而是責任未明,誰賠誰還不一定!

站在求償方的立場,你只需要做好一件事:確認對方有出險,並且取得保險公司的
- 理賠案號
- 理賠人員電話
- 理賠人員姓名
然後,耐心等候。(快則三天慢則一個月)

勘車拍照 等賠償落袋
責任釐清、案號也有了,那就沒事了嗎?不!你還要主動和對方(理賠人員)約,告訴他,你的修車廠、進場時間、修車師傅名字,讓對方可以去勘車拍照、取得估價單,然後進行賠償。
看到這裡,許多朋友可能會OS:挖靠這麼麻煩,不是交給保險公司就好了嗎?
可是瑞凡:對方有保險,所以交給保險公司,省了麻煩。而你堅持事事自己來、自己上網比價、自己找高CP、自己投保,不把時間價值當一回事
當然遇事沒人問,自找麻煩。
下次知道了:先釐清責任、再談賠償,然後,記得找專業人員協助投保。
Q1.對方要求不要報警怎辦?(很忙、趕著上班、趕著老婆生小孩、怪很強我先走)
我還是強烈建議:他有事他先走無妨,無論如何你一定要留下,報完警,等警察做完筆錄與現場採證,避免橫生枝節。
因為世風日下,你不知道被反咬一口肇事逃逸會有多痛。不只是蛋蛋的哀傷那腫痛。
Q2.對方要求私下和解怎辦?
先釐清責任再談賠償或補償,如果你不是專業人員,連責任都搞不清楚,是要和解什麼?何必搶著當乾爹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