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「我就是不爽,幹!買保險,出了車禍居然都不賠。」許大哥氣呼呼地一屁股坐下,雙手握緊拳頭,怒氣脹紅脖子,俐落短髮彷彿也豎直起來。
七竅生煙只差一步。
因為保險理賠認知差異,導致他需自行負擔近25萬賠償金。本來,車禍肇事、賠錢了事、花錢消災,自嘆倒楣便是,無須火冒三丈。
問題關鍵在於:他有買保險。
「保險不是買了就沒事嗎?為什麼我還要賠?媽的!保險公司都吃屎的嗎?」素來理智的他,今日砲火連連開口閉口都在問候人家吃飽沒。
我請他稍安勿躁,待我瞭解事由:幾個月前,在鳳山某處巷口右轉時,沒有注意後方來車狀況,當時天色又暗,不知何處鑽出一台小摩托車,速度頗快,就這樣直接撞上他右側車門。
碰,好大一聲,他人沒事,僅車門輕微凹陷,整個人怔怔楞在當下不知車禍。但對方可慘,躺在地上直嚷疼,車頭半毀解體、燈罩蓋碎裂、剛買的便當與置物箱雜物灑滿一地。
待他回神,已經是對方坐上救護車之後。第一次遇上車禍,可慌了。打聽對方住院,也前去慰問表達善意,願意負擔對方所有費用,期能善了。
一個月後,對方提出和解請求,於是他們在交通大隊寫了和解書,賠35萬給對方。
聽到這,我不禁皺眉頭:「你有通知保險公司嗎?」有,車禍當下就有通知,而且三十分鐘抵達現場。
「可是後來保險公司都沒有主動和對方聯絡,對方又一直打電話給我,急著取車、和解,所以我就和對方先約出來談,當場決定和解,我不想拖太久。」老大哥直接打開他的手機通訊紀錄。
五月二九號、六月七號、六月八號、六月十一……幾乎兩三天聯繫一次,不可不謂對方的確「有點急」。而這段時間,許大哥自己焦頭爛額也不知如何是好,只能自行處理、見招拆招。
和解後,當他再與保險公司聯繫要求給付保險金,卻得到一個讓他晴天霹靂的答案——保險公司只願意賠償10萬4,等同他自行負擔將近25萬賠償金,不滿,因此爆發。
我常說:「保險,不是有買就安心。要買對、買夠、找專業」,買錯,還不如不買,起碼錢可以留下自己花。更糟是找錯人,一子錯,全盤皆落索。保險公司的角色,一直是被動呼應被保險人請求,你不主動,他也不會特別做處置,特別是求償與和解。
「所以你們在交通大隊寫和解書當下,保險公司理賠科沒有人在場,對吧?」我心裡已有底。
他沉默低頭不語。
「難道業務員沒有告訴你,縱使有買責任保險,和解、調解過程,都必須理賠人員陪同參與,而且車損與財務損失部分,還要保險公司先行前往拍照,或者同意估價內容。否則,你自己私下答應的和解條件,保險公司不需全盤接受。」
許大哥凡事自己來、貪便宜上網買保險,我並不完全反對。只是一般人沒有相對專業,容易犯大錯而不自知。此事,正是一個經驗。
他嘆了口氣,不滿,也只能接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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